公開播放音樂,
須取得合法授權!

音樂,屬於著作的一種,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,購買正版CD或付費下載數位音樂,是支持創作者、合法使用音樂的第一步!但是,這些音樂的合法使用的範圍僅止於個人聆聽喔! 若想將喜歡的音樂用在公開場所或營業場所撥放給大家聽,就必須再經過付費授權,才算是完成「音樂公開演出」的合法使用程序喔! 

何謂「著作」與「公開演出」權?

音樂,由兩個部份構成,一個部分為「音樂著作」,一個部分為「錄音著作」,所謂「音樂著作」指的是作詞與作曲部份,「錄音著作」指的是歌曲音樂的錄製部份。如果想在公開場所/營業場所合法播放音樂,就必須同時取得「音樂著作」與「錄音著作」的授權,取得授權後,您就合法擁有「公開演出」權囉!

如何取得「公開演出」授權?

「公開演出」授權的取得,需要跟音樂仲介協會提出申請,而風潮音樂的作品,皆是由「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」來提供相關的授權。而「muziBox—風潮音樂公播機」將包辦所有授權申請程序,為您省下更多寶貴的時間!

「公開演出」授權費如何計算?

「公開演出」授權費率是各大音樂仲介團體提出,並由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」審議通過後核定各家仲團的收費標準,授權費大致上是依據營業場所的坪數來計算的。而「muziBox—風潮音樂公播機」已將費用包含在內(60坪以內),無需再另外支付授權費喔!